站点条款 · 随口径版本同步

使用条款:内容性质、引用边界与责任范围

艾弗森看台把平台结构与分类记录整理成可查、可对的条目,站内不承载任何交易动作,也不对结果作判断。 下面八节条款说明这些内容能怎么用、引用时要交代什么、出现分歧时以什么为准。

  • 8 条款 · T-01 至 T-08
  • 3 分组 · 性质 / 引用 / 责任
  • 96 累计口径更新次数

A 组 · T-01 / T-02

信息性质

先把内容的来路和它能承担的角色讲清楚,再谈怎么引用、引用到哪里为止。

跳至 B 组 · 使用与引用
  1. T-01

    内容来源与整理方式

    站内分类与记录来自公开可见的平台结构,由内容分类组按统一字段重整为编号条目。每条记录固定保留五项:记录编号、所属分类、时间刻度、字段摘要、核验状态;缺任何一项的条目不会进入正式列表。

    • 核对单条记录时,先看五项字段是否齐全,再判断它属于玩法维度还是厂商维度。
    • 发现字段缺失或分类归属可疑,按 T-07 的方式提交,不必自行推断结论。
  2. T-02

    内容的性质界定

    本站是信息整理工具,不是平台本体,也不是任何形式的服务窗口。站内没有注册、登录、资金与交易动作,页面上出现的分类名称、额度变动数值与状态标记,只描述记录本身。

    注意:条目内容不构成对结果的判断或建议,请不要把任意一条记录当作决策依据。

    • 需要实际操作平台时,以平台自身页面显示的信息与规则为准。
    • 引用本站数据前,先确认它属于记录整理,而非平台公告的原文。

B 组 · T-03 / T-04 / T-05

使用与引用

记录会随平台调整而修订,引用时把口径、编号与版本一起带上,别人才对得上。

跳至 C 组 · 责任与变更
  1. T-03

    口径与时效限制

    十二类分类(玩法维度 P1–P7、厂商维度 V1–V5)的划分口径会随平台调整而修订,全站已完成 96 次口径更新;1,286 条分类记录明细以最近一次核验时的字段为准。148 条额度变动节点按时间轴倒序排列,最近一次更新在本月上旬。

    注意:核验状态为「观察中」或「待核验」的条目,其数值可能在下一次复核中被改写,不要当作定论使用。

    • 引用前先读该条目自带的时间刻度,判断它是否落在当前口径版本内。
    • 跨版本比对时,分两次读取并各自记录刻度,不要合并成一条。
  2. T-04

    引用时的标注要求

    本站的分类口径、记录编号与条目摘要允许在注明来源的前提下引用。整理者按条目数、时间刻度或核验状态做二次比对,属于正常使用场景。

    • 至少写明三项:条目编号、所属分类、本季口径版本,缺一项则读者无法回查。
    • 成段转载分类口径说明时,注明来源为艾弗森看台,并保留原始编号与状态标记。
    • 不要截断状态标记单独引用数值,那会让「待核验」的数据看起来像已生效。
  3. T-05

    外部链接的责任边界

    站内部分条目会指向平台入口页或其他第三方页面,用于说明记录所处的位置。这些页面的内容、规则与可用性由对应方维护,本站不参与其运营,也不对其内容承担维护责任。

    • 离开本站前,确认目标页面的域名与用途是否符合你的预期。
    • 第三方页面上的信息若与本站记录不一致,以该页面为准,并可回来提交一条纠错线索。

C 组 · T-06 / T-07 / T-08

责任与变更

站点会调整、会暂停、也会出错。这一组说明出了问题可以找谁、改动在哪里留下痕迹。

  1. T-06

    服务中断与内容变更

    站点可能因日常维护、口径集中复核或上游结构变化而暂停部分栏目。栏目级调整会在条目流中留下对应记录,注明涉及的分类范围与影响到的条目数量。

    • 栏目暂时打不开时,先到条目流确认是否处于复核期,再决定是否提交问题。
    • 站点不承诺栏目长期保持同一形态,收藏具体条目前请记下编号与刻度。
  2. T-07

    内容纠错通道

    条目字段、分类归属或时间刻度如有出入,可通过站点的联系渠道提交。客服邮箱 info@ai-bb-yule.com.cn 在工作日 9:00–18:00 由人工处理,其余时段由系统自动记录并排队回复。

    • 提交时附上条目编号与你掌握的判断依据,便于记录核验组直接比对。
    • 一次提交只针对一个编号,涉及多条时分开写,避免线索被合并。
    • 通道用途与可受理范围详见联系与对接页。
  3. T-08

    条款更新与分歧处理

    本页条款与分类口径同步修订,每次修订都会在版本条目流中留下记录,注明改动的是哪一节、影响哪几类条目。条款不会因为单一事件临时改写。

    • 引用旧版本内容前,先核对当前版本号,避免引用已失效的界定。
    • 对条款理解有分歧时,以同版本口径说明为准,并可提交一条书面疑问。
    • 历史修订情况见版本与条目流